手机版 | 登陆 | 注册 | 留言 | 设首页 | 加收藏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 相关资讯 > 文章 当前位置: 相关资讯 > 文章

爆料:一审法官隐瞒《光盘》、再审不置可否、检察院监督不给看

时间:2025-12-02 20:06:43    点击: 次    来源:网络    作者:佚名 - 小 + 大


围绕(2023)沪0105民初34997号案件发生的“故事”


1. 一审卷宗记载:被告及其代理人的书面意见栏目下——2024.1.9被告2提交的说明》有述:原告申请调取的下单当天的视频已刻盘

该材料至少证明两个事实:① 原告有依法提出调取证据申请(但没有得到结果)(符合法定再审条件211(五))。被告2拼多多提交了相应材料《刻盘》。

案件没有对此证据的质证记录,包括庭审《笔录》、《判决书》均无记载。

2. 再审引用而不回应

《再审裁定书》(2024)沪01民申350号,第1-2页有引用“马XC申请再审称:……邓鑫法官隐匿本案核心证据《光盘》”。在听证会只有一名法官许 J主持,审判长郭Z、法官魏HH不出席的情况下(违法),做出的《再审裁定书》本院经审查认为部分,未对引用的《光盘》做出任何回应,最后裁定驳回再审申请。

3. 检察院监督检察官拒不提供、也不回应

《检察院听取当事人陈述笔录》(2025116日)第6页记载,“24.申请书36号原审法官邓鑫隐匿本案核心证据:《光盘》”。

检察官说已调取法院档案,含光盘,但不能给你看。(此句笔录无记载,可看监控录像)

《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》沪长检民监〔20251号,本院认为,该案不符合监督条件。理由如下:本案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,……

4. 检察院复查不查也不说

申请人《复查申请书》及补充材料1明确提出《光盘》问题并具体强调其作用可以推翻原判决。但《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复查决定书》沪检一分民复查〔202513号,正文仅有133字(含标点符号),核心词只有一句话经审查,本院认为该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并无不当。并无任何释法说理。

至此,走完所有法定程序,你怎么办?


上一篇:举报:上海长宁检察院曹晓云、韩奕疑似枉法裁判

下一篇:举报:邓鑫法官违法办案

浙ICP备  |   QQ:  |  地址:敢撕特  |  电话:131 574 12315  |  
Copyright © 2025 天人文章管理系统 版权所有,授权gan.site 使用 OK文库 Powered by 55TR.COM